第六十八章、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(第1/2页)
邓秀珍回头,看到一个女人在拉打人的女人(听旁边人议论,那个女人应该就是袁启文老婆郑静),边拉边说:“有什么事情好好说,不要打人,真打出问题来,派出所要管的。”
“滚开!关你屁事?”郑静一把推开那个女人,大声吼道。
“哎,你这人怎么这样?人家只是个小姑娘……”
“小姑娘?小姑娘会勾引人家老公?这哪是小姑娘?就是只骚狐狸!Jianhuo”郑静依然将女孩压住,一只手扯着她的头发,一只手指着她,抬头大声说:“大家评评理,这个骚狐狸勾引我老公,到底该不该打?”
这样的热闹看的人多,也有准备去劝的,但听说是原配打小三,就都退回来了。
大家站在旁边指指点点:
“该打!就是该打!”
“年纪轻轻的,做什么小三哦,这父母不得急死?”
“急死?要是我孩子,我直接打死!”
“太不知廉耻了!”
各种议论,各种指责,邓秀珍听着没有作声。
她不拉架,也不阻止大家议论,因为她前世就听说了事情真相。
她不拉架,是因为她觉得这女孩该打,应该长点教训。
这女孩子被打得有点可怜,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女孩的可恨之处就是放弃自尊,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进城的机会。
邓秀珍是个女人,也是人妻,还是两个女孩的母亲,她不希望自己的老公会有这种背弃家庭的行为。
更希望这些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,甚至放弃底线的女孩,受到深刻的教训,起到警示其他女孩的作用,让孩子们知道什么能做,什么不能做。
“你说得对,但是不能打了,真的打出问题你还要负法律责任,划不来。”那个女人没有再拉郑静,而是站在一边苦口婆心地劝。
郑静可能听进去了一点,稍微松了力,女孩趁机爬起来,弯着腰低着头跑走了。
女孩跑走,看热闹的人慢慢散去。邓秀珍也打算离开。
“嫂子!”
邓秀珍回头,看到齐国民,刚才拉架的女人站在他身边,手上牵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。
是他们!邓秀珍想起齐国民是谁了!
前世她在网上看过一个拐卖儿童案,一个看着普通,非常有亲和力的女人伙同自己的姘头,拐卖了十几个儿童。
其中有一家四口原本幸福美满,后来一双儿女被人贩子拐卖,两人从此踏上寻子之路。
在寻子途中,男子病逝,女子无力寻找,在孩子丢失的地方苦守二十多年。
直至人贩子被抓,孩子才被找到,可物是人非,孩子与她已然陌生……
因为同情,她多看了几眼,记住了那几个人的样貌,特别是那家人的全家福,她看了好多遍,看一次流一次泪。
“嫂子,你不记得我了?我是国民,彦林的朋友。咱们开始见过面的。”看邓秀珍看着他们不说话,以为她没有认出自己。
“哦,国民呀,你好你好!”邓秀珍连忙打招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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