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4章 造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(第1/2页)
“重磅!光媒影业副总裁韩图被警方带走!”
“震惊!沈瑶前经纪人陈珏被警方带走!”
今夜注定无眠,在宋雯和程小强,林舟、苏青梅和沈瑶的爆炸性大瓜之后,又一个超级大瓜被爆了出来。
网友们再次被震惊。
“韩图和陈珏居然被抓了?”
“怎么会?虽然这两个人是挺坏的,但好像也不至于被警察抓走啊。”
“警方动作也太快了吧?”
“应该是有人报警吧?”
网友们正在讨论,宋雯忽然发了一条微博:
“关于韩图雇人打伤程小强一事,我方已报警,事件进展请静待官方通告。”
吃瓜群众惊呆了:
“卧槽!居然是宋雯报的警?!”
“怪不得!我说韩图怎么会那么快被警察抓呢?”
“宋影后威武霸气!”
“好家伙,‘我方’指的是她和程小强吧?为什么我感觉有点甜?”
“人家都是孩子的爹妈了,自然是一家人!”
“不是,韩图这个事感觉最多拘留吧?”
“这得看程小强的伤情鉴定啊,我听说程小强是骨折,这个可就不轻了。”
“那陈珏又是怎么回事啊?”
很快,青舟工作室也发了一条通告:
“对于陈珏女士造谣诽谤的行为,林舟、苏青梅已报警,目前警方已将陈珏带走进行调查,后续进展请关注官方通告。”
青舟工作室还晒出了一张京都六里河派出所的接警单,证实了陈珏被抓的确是林舟和苏青梅报的警。
“雪梅CP霸气!”
“所以宋雯报警抓韩图,雪梅报警抓陈珏,行啊!”
“韩图是买凶伤人,那陈珏是什么罪?”
“陈珏是造谣啊!”
“造谣的多了去了,最多就是道歉,你见过谁被抓的?”
大部分网友都击节叫好,但也有少部分人提出了质疑,认为警方抓走陈珏不太适合。
“虽然陈珏做了坏事,但哪条法律说她违法了?”
“难道就因为苏青梅和林舟很红,所以就能享受特殊待遇?”
有人甚至暗戳戳地带起了节奏,苏青梅和林舟的粉丝都很气愤,仔细一看才发现,这些质疑的人大部分是方宇的粉丝。
方宇和雪梅CP积怨已久,在之前林舟被质疑出轨时,跳的最欢的就是方宇的脑残粉。
没想到现在这些人还不依不饶。
面对质疑,青舟工作室很快回应:
“科普一下,关于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行为,有可能承担三种责任:
第一,民事责任,民法典1024条: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,如果实施侵权行为,要进行赔偿、道歉等民事责任。”
“第二,行政责任,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: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。”
“第三,刑事责任,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: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如果以上情节确认,陈珏最高会被判处入狱三年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