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一章 为了读书人,某只占四成 (第2/2页)
唐苏凡抬眸,问道:“听闻科举分为什么常科,制科?”
“你小子不知道?”
李世民挑了挑眉头,这小子居然不知道这个。
“切,我又不考这些玩意儿,屁用没有,影响我挣钱……”
李世民脸色一黑,这朝廷的科举,居然在这小子眼里屁用没有。
这大街上是个识字的人都知道的常识,你这长安城的‘小诗仙’甚至都懒得去了解?
真是个气人的东西!
不过李世民还是给唐苏凡解释道:“我朝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。常科每年举行,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。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。”
“常科名目很多,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、明经、进士、明法、明书、明算等科。”
“生徒是在国子监(国子学、弘文馆、崇文馆)、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。乡贡则是通过府试、州试的人,又称举人,考头名的则称为解元。”
“通过朝廷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,考头名的称状元,其余分甲第和乙第。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,还有临时不定期由圣上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,叫制科。”
随后,李世民又说得更细了一些,职能,入选方式等等。
唐苏凡听得左晕右绕,勉强听明白了个意思。
程咬金都是靠着椅子,快打呼了都。
以前历史书上只是说科举考试需要考四书五经写写文章这些,具体考什么他还真不知道。
唐苏凡缓了一会儿,懵然说道:“你刚刚去假如秀才为官,不必背诵大唐律令?”
“额,按理如此……”
“这不扯犊子吗?”
随即唐苏凡微微坐直了身子。
“老李,你说朝廷里这些当官的咋想的,这考上了就能当县令的省试怎么就不考武德律呢?那他们到时候怎么判案?”
“连律令都不懂,难不成天天听狗头师爷的?搞不好就弄成冤假错案了,那长此以往这还得了?”
李世民听到这里一愣,凑到嘴边的酒都停了下来,仔细一想,对啊,为啥不能加考一门考武德律?
按照这小子这么一说,可不就是嘛。
绝大多数当朝进士,都是等着补缺的,但补缺最多的就是县令了。
可县令在当地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判案,可一个没学过没考过武德律的县令真能不判错案子?
难道非得刑部派人四处查案?那得耗费多少人力物力?为啥不能以后再多考一门?
而之前之所以没有开设考察律令一条,纠其根本便是律令沉条繁杂,书籍价格昂贵。
所以律令一道便由刑部相传,没办法扩大人才规模。
但现在不一样了啊,如果这小子说的书真能如此便宜的话……
以前买一本书的钱,现在估计能把所有需要的书都买齐了,那多学一门有什么不行?
想要啥人才,以后便直接通过印书发卖直接考!
一时间,李世民仿佛从唐苏凡的造纸技术上,看到了有一个朝廷人才当年不同的另一面!
甚至越想越觉得难述具体其奥妙!
妥了,回头就找人商量商量,明年就开始试着弄去!
“不错,这律法一道确实值得加入科考~”
李世民一边想着,一边喃喃答道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(本章完)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