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章 逼借电脑 (第2/2页)
哈哈,能够斗奸商这个地主,本姑娘真是太开心了。
既然是要立字据,那纸和笔就少不了。本姑娘示意让他去拿,这一切的事情可以说起因在他,他得表现表现,要不然本姑娘可不放过他。
从房间里拿出纸和笔,他开始立字据。字据写好,刚要签字的时候,他突然抬起头说道:“我有个条件,我的电脑晚上借给你用,白天你必须把它放在阳台上还给我。”
死奸商,真小气,真磨叽,就这么一点事,还反反覆覆地和本姑娘谈条件,真不知道这么小气的人怎么活得下来,奇迹啊。
“不行,那我晚上还要用的,到时你不在家,怎么办?”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和本姑娘提条件,可本姑娘却是坚决地不同意。
要知道,本姑娘和他的时间是错开的,等本姑娘傍晚回去了,他又不在家了,那本姑娘还不得干瞪眼,到时不还是跟没借一样?
“我会在去摆摊之前,把电脑放在阳台上的。”他想的这个办法倒是可以的,本姑娘回来的时候可以在阳台上把电脑搬到房间去用。
可是这台式电脑这么笨重,每天要搬来搬去的话,多累啊,不行,得想个轻松点的办法。
对了,让他直接把房间的钥匙给本姑娘不就可以了吗?那样本姑娘不但不用搬电脑,他也不用搬,省去了二人的辛苦,多好啊?
“电脑放阳台上,那岂不是很不安全?”依本姑娘的判断,直接让奸商把钥匙给本姑娘,他肯定是不会同意的。
有了,本姑娘就一步步地让他自己说出来。只有自己说出来的东西,他才不会去加以怀疑。
“这个……”看来奸商对于本姑娘的疑问也头痛不已,本姑娘这可是有根据的,就像这次小偷来不就把我们二家都偷了吗?
这么惨痛的教训就在眼前,怎么能不让他谨慎地考虑呢?这电脑要是大白天放在阳台上,被小偷看到了,不来偷才怪。
都说财不外露,这样可是故意外露,明摆着是向从家小偷下战书啊,哪个小偷受得了啊?非把它偷了不可。
“干脆你电脑一直借我用就是了,等我重新买台电脑的时候再还给你。”他既然不上钩,那本姑娘就来个狮子大开口,逼得他做出决定。
这就和逛街买衣服是一样的道理。老板把价开得高了,我杀价的人就死命地杀到底,然后彼此再谈,一步步地退让,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价格。
这价格往往是非常低的。本姑娘的杀价王可不是浪得虚名的。
“这个……不行……”奸商的头摇得很坚决,他也不是傻子,说是等本姑娘买新电脑,那万一本姑娘一直借口说没钱买呢?难道他还要借钱给本姑娘买不成?那他岂不是亏大了吗?这样的生意,精明的奸商又怎么可能会去做呢?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