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八章 军规的可怕 (第2/2页)
33.男士有什么心事和不开心的事情时,一定得告诉女士。不要求男士把自己的不开心告诉女士,让女士开心一下,可也不允许男士一个人闷在心里,板着个脸,影响家里的和谐稳定。女士有优先知情权、酌情开导权。
34.男士在有好事情、令人开心的消息时,一定得第一时间和女士分享,独乐乐不如众乐乐,一定要把他的这份快乐让女士一起品尝。
35.男士在清晨和深夜不得引吭高歌打扰女士休息,想高歌一曲时,必须和女士商量,在女士首肯的情况下,才可高歌。
36.家庭乃女士和男士共有之地,必须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,才能邀请陌生的宾朋进入,在宾朋面前不得透露彼此的隐私,违者,斩立决。
37.家庭里如有对外活动,必须统一听女士的安排。在女士外出时,男士必须得遵守以上各项纪律,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。否则,军法处置,后果自负。
38.此条之下可再加规则,视女士的心情而定,男士对于女士所制定的规则不得反对,只有遵守、遵守、再遵守。
以上条例自制定之日起就生效执行,男士享有知情权,女士享有制定、改善、完备权。在女士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,可以增加条款,男士不得有反对意见,版权归女士所有,女士保留解释的权利。(条件中:女士=钱安妮,男士=王成)。
在时间和签名的下方还挺幽默地留有她写的一首诗:古有圣旨当跪拜,今有军规当遵守;女士绝美半边天,男士爱护莫须言;今日有缘同屋住,他年缘深住同屋;劝君善自多珍惜,莫做无知无福人。
这洋洋洒洒的军规共三十八条,每看完一条,我就觉得背上升起一道寒气,好像架上了一把锋利寒气逼人的大刀,等我全部看完已经是背上冷汗嗖嗖。
见过厉害的人,可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,这些条款根本是杀人不见血啊。我倒吸一口寒气,让自己激动的情绪稍微缓和一点。
好家伙,这哪是什么狗屁的军规啊,这分明是三十八把杀人的刀啊,它可是在一刀一刀地割我的肉啊。
如果我同意了,那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?我就每天闭着眼睛任由钱安妮持刀宰割了吗?不行,绝对不行,我一定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在英明神武的我身上,我必须得想想办法。
怎么办?从始至终钱安妮一直在看着我,她很快会发现我已经把这绝对三八的军规看完了,一定会强迫我签字的。字一签下,那可就什么都完了,我的人生啊,我的自由啊,这一刻我怎么发现你们是这么的宝贵啊?
“看完了吗?”钱安妮盯着我笑着问道
“还没有。”我有点心虚,不过还是理直气壮地回答她。
“这么慢?”她看来是有点不相信。
“这得怪你。”看来,我得故意岔开话题,转移她的注意力了。